logo
  • 栏目频道
河北外国语学院2021年专科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0 11:25:28 访问量:593


一、报考办法

1报考我校单招专业的考生需按所报专业所属类别(具体见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参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牵头院校组织的河北省单招考试,并请于20213119时至31417,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进行报考、选择考试类,并向对应的牵头院校缴纳考试费。具体考试缴费、考试地点、时间、内容、成绩查询等问题,请咨询牵头院校。

2办理免试入学的考生请于320日前与我校招办联系,办理备案手续。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类别 

考试院把所有专业划分为十类,以下表格把我校所有专业归类列出,供考生报考专业时参考。具体组考院校和考试地点请到考试院网站查询。

注:最终招生计划和学费以省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三、考试

集中在2021410日至411日安排,参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牵头院校组织的河北省单招考试(详见考试院网站公布的牵头院校)。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450分。

1.按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替代,具体由各牵头院校确定。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相应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职业技能考试由牵头院校组织,由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基础考试部分满分100分,由牵头院校根据各考试类所包含专业的特点,从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七个科目中指定一科进行笔试。具有相应科目学考成绩的考生,使用该科目学考成绩折算替代。没有相应科目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专业基础考试,如未参加,则专业基础考试部分成绩为零。职业适应性测试部分满分350分,由牵头院校负责命题并组织测试,报考艺术类专业且有全省艺术统考成绩的考生可直接使用相对应的专业成绩折算替代。具体折算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

2.按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报名时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按考生高考报名时所选的专业类向相应牵头院校缴费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也可从统考计划10个考试类中另选一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均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由各考试类牵头院校具体组织实施。

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如有2021年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可选择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折算代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也可选择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具体折算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考生如没有2021年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则必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否则,职业技能科目成绩为零。

3.高职单招实行按考试类分类考试,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

4.考生须按牵头院校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缴纳报考费、获取准考证,并持居民身份证和牵头院校的《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5.牵头院校于327日前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及成绩复核方法,及时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并作出最终裁定。

 



四、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

 

1、凡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请于20214169时至1817时登录考生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填报一志愿,填报我校一志愿。未通过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报考的志愿无效。

2、学校将依据考生取得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部分总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42214时至2312时,凡参加单招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填报我校二志愿征集志愿。

4、待录取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和我院同时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并由我院及时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北外国语学院学院具印、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享受与高考录取的学生同等的待遇。



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050091

联系电话:031185237026  85237111  85237011  85515700  

学院网址:www.hbwy.com.cn      咨询信箱:wyzsb2011@126.com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46路,70路,到汇丰路下车,西行 150米即到。


<返回上一页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好友 分享到QQ空间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