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情况鉴定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3-18 15:18:09 | 访问量:1190 |
---|
关于填写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情况鉴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即将结束,请各学院组织本学院辅导员填写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情况鉴定,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学期综合鉴定要以《河北外国语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四条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的形式进行,同时留存评议过程中的文字影像等资料并建立档案。
2、辅导员要依据班级师生民主评议结果,认真如实填写每名同学2020-2021学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情况鉴定,并记录其本学期成绩。落款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3、鉴定内容不得千篇一律,不得假大空。书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整洁,不能出现错别字及不通顺的语句。
4、专业科目要填写全称。
5、辅导员在填写鉴定时要看清学年、学生姓名、担任职务等以免误填。
6、填写完毕后由所在学院学生部长初审,二级学院院长复审,总支书记最终审核,并填写“××学院填写201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情况鉴定审核表”(格式见附件)。
7、请各二级学院依据通知要求填写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情况鉴定,并于2021年1月8日前完成填写学生综合情况鉴定工作。
附件:××学院填写201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情况鉴定审核表
河北外国语学院学生处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